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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出一新政,在许昌买房这个你不能不知道!-许昌吉屋网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8-12-07 01:05:00

*新消息,又有一房产新政出台了,今后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有想要在许昌买房的亲们可要注意了!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其中明确“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具体咋回事呢?下面咱们许昌房产网为大家解读一下。

小产权房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目前来说,解决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是非常迫切的。许昌房产网了解到,在过去因为分散登记,把关不严,带来的遗留问题,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深入推进而集中爆发,影响了登记业务开展和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意见》明确,解决问题的主体为各地级以上市、县(区)政府,并且要在本意见实施后半年内,对制定出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法规或改革性文件的期限予以明确。

许昌房产网发现,在遗留问题中,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主体不一致的情况较为突出。由于原土地房屋分开登记,很多房屋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甚至还进行了转让(含多次转让),因此出现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房屋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不齐、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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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该类问题,《意见》主要是对依法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依法依规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对需要补充相关手续的,按照规定尽力完善手续;对小产权房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政府须完成登记数据迁移整合和建库

一般来讲,对于房改的问题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于出让性质的宗地,考虑到有些房改房或经适房所在宗地虽为出让性质,但并未按市场价格缴纳相关价款,须按规定缴纳相关价款;二是,对于划拨性质的宗地,须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

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不一致的,首先明确处理范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登记不一致的不动产。其次明确未经依法批准,登记时不得改变不动产用途,并要求地方政府在登记后一年内组织完善相关手续。

此外,《意见》要求原各登记机构应依法将原始纸质登记资料和电子登记数据完整移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移交后,各部门均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进行信息的互通共享应用。还要求各级政府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迁移整合和建库。

这一新政出台,就意味着今后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登记手续!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大家在许昌买房多少还是有点影响的,许昌房产网提醒大家,在许昌买房的时候一定要避开小产权房,以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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